甘肃省档案馆档案普法动漫短片制作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档案馆档案普法动漫短片制作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档案馆档案普法动漫短片制作项目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档案普法动漫短片制作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
GSSDAG-FGXCC-2025-09-001
三、资金预算及磋商办法
1.采购预算:7万元(大写:柒万元整)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内容
为创新档案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趣味性和覆盖面,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档案法规,将档案法规知识融入故事场景,制作不少于7集系列MG动漫短片(每集两分钟左右),以更加生动、易懂的方式,阐明违法后果及法律责任,通过直观的视觉效果和通俗易懂的情节,向观众清晰阐释档案法律法规中的违法情形和后果,引导公众更好地理解档案法规,提高公众对档案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具体内容以采购需求为准)
五、服务期
动漫短片应当于合同签订后40日内通过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服务;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时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专业动漫短片制作团队,提供专业团队人员名录并可验证。
(三)供应商须具备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专业设备清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甘肃省档案馆2楼201室。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待资料核对无误后,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4.发售价格:0元。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档案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甘肃省档案馆2楼201室
3.磋商时间:2025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甘肃省档案馆四楼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计算价格分时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档案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等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档案馆
联系人:王 宏
电话:0931-8516920
甘肃省档案馆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