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兰州的金融状况
兰州作为甘肃省会,近代以来至抗战时期,金融业走过了初创、发展的艰难历程。随着抗战的进行,兰州的重要地位充分显现,成为国民政府和甘肃地方政府筹集军费、聚敛资金的重要地区之一。与此相适应,金融业也随之进入繁荣阶段,各种金融机构相继成立,较为完备的金融网络开始形成。
一、兰州市金融组织的初创和发展
兰州市新式银行业的兴起可以追溯到甲午中日战争。新式银行业是伴随着产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明清以来,兰州市一直是西北各种货物的集散地,尤其是水烟、皮毛、药材等大都经此运往全国各地,南方各地货物又经此运销西北各地。1906年,兰州地区设立了第一个地方性金融机构——甘肃省官银钱局,资本总额兰平银30万两,并发行银票30万两。由于能十足兑现,发行额逐渐增加到50万两。1913年甘肃督军张广建将官银钱局改组为甘肃官银号,代理省库,承办公债。发行新银票总额达400余万两。1924年,兰州士绅张维等筹办甘肃银行,张维自任经理,发行银票70多万两。1924年,刘郁芬任甘肃督办,将甘肃银行改组为甘肃农工银行,姬睿为经理,发行铜元票230多万串,合银洋60万元。1925年12月又成立了西北银行兰州分行,发行"西北银行钞票”达350万元。1930年中原大战,国民军撤出甘肃,马鸿宾出任甘肃省主席,于1931年将西北银行和甘肃农工银行改组为富陇银行,采取董事会制,资金总额150万元,喇世俊任董事长。钞票发行总额增加到360多万元。1932年春,陕西省银行随陕军进入甘肃,富陇银行被停止业务,钞票尽数换回销毁。罗雨亭为兰州分行经理,发行银票38.5万元月底,陕西银行兰州分行就因战争抢掠而宣告破产。1933年,国民政府在兰州设立中央银行兰州分行。1935年又设立农民银行兰州分行。这两个金融机构的设立,标志着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向兰州地区的渗透。
二、兰州地区金融组织的发展和繁荣
抗战时期是西北地区经济大发展的时期。抗战开始后,随着东部沿海工业区的相继沦陷,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以西南、西北为抗战建国的大后方,并以"开发西北”为号召,把东部一些工厂企业迁往西部,同时把大批官僚资本投向西部。甘肃作为战略大后方和联接苏联的国际运输要冲,成为仅次于重庆地区的投资重点区。国民政府通过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独资经营,与甘肃省政府、中国银行、交通部合资经营等形式,在甘肃兴办了一批官办近代工矿企业。这批企业的开办推动了抗战时期甘肃近代工矿企业的迅速发展,形成甘肃近代历史上第三次近代化高潮。
1.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大
甘肃省银行除经营一般银行的存放汇兑业务以外,还代理国库、省库、县库三级业务,并且发行货币、承办公债等。
1941年7月1日兰州市政府正式成立。成立后,即由市政府社会局对工商业团体及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兰州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杨霁青,会员有中央银行兰州分行、中国银行兰州分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中国农民银行兰州分行、邮政储金汇业局兰州分局、中央信托局兰州分局、甘肃省银行、兰州市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兰州分行、四明银行兰州支行、亚西实业银行兰州分行、大同银行兰州分行、山西裕华银行兰州分行、华侨兴业银行兰州分行、兰州商业银行、永利银行兰州支行、绥远省银行兰州分行、兰州信托公司等。钱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郑立斋,会员有天福公钱庄、宝庆祥钱号、宏泰兴钱庄、义兴隆钱庄等。
到1946年,据中央银行兰州分行对18家行庄的调查,这些行庄的存款总额达29.3亿元,其中以甘肃省银行吸收的存款最多,计达14.96亿元。不仅存款业务规模可观,放贷业务也大规模增长。仍据1946年的调查,在兰州的各商业银行及甘肃省银行放款总额达13.45亿元。其中甘肃省银行放款5.67亿元。汇兑业务在兰州一直处于入超地位。1946年统计,各行庄汇出共计法币17.29亿元。其中经由甘肃省银行汇出的就有14.27亿元。
2.在新式银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旧式金融业也在衰微中不断变化。
在银行业兴起后,钱庄等并没有马上衰落下去,而是与国营、地方银行业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共同影响着兰州地区的金融市场。1936年以后,银钱业组织将会首制改组为"同业公会”,将会首改为主席,将轮流制改为选举制。1942年,又取消了主席制,改为理事长制,并对各商号经理进行了培训。在组织形式发生变化的同时,业务性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在钱庄、银号逐渐与商业和官僚资本结合了起来。
这一时期的钱庄等起到了资助商人,促进物资交流和扩大国内市场的历史作用。不仅如此,它们还直接与商业资本结合起来,牟取暴利。正是这种钱业、商业与官僚资本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才使天福公钱庄在抗战以后,在银根紧张,钱业窘迫的情况下,意外地得到了发展。也正是这些旧金融业的发展变化,在银行业出现以后,成为构筑近代兰州金融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近代兰州地区的金融业的特点
近代兰州地区的金融业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一般说来,金融业的发生发展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近代兰州地区的新旧金融机构始终保持着一种殊途同归的发展势头。新式银行业的产生并非在原来旧式金融组织的基础上直接发展起来,而是在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刺激下兴起的。而新式金融机构的发展又促使旧式金融机构发生分化。票号迅速消失,而钱庄、银号则得到继续发展。它们并没有转向资本主义性质的信用机构,而是转向经营各种投机生意,形成与新式银行业互相争利的局面。
近代兰州的金融业,逐步形成了国营、地方和私营三级金融网络。但就其实质而言,大部分是为了应付地方财政不足,便利军事费用调拨垫支,满足各级军阀官僚的交际、借支及送礼物品的购办和生活上的挥霍的供应等。在南京国民政府进行币制改革的同时,地方银行也乘机大量发行辅币和兑换券,以聚敛资金。仅1940、1941年,甘肃省银行发行的五角辅币就达1010万元之多。大量发行纸币加重了通货膨胀。
近代兰州金融业的发展促进了兰州地区工商业的发展。兰州地区金融业的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工商业,抗战前后,兰州地区的工商业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在沿海资金和技术人才大量涌入的情况下,兰州地区以机器工业为主体的近代工业迅速发展起来。金融业对农业的投资有利于本地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金融业主要资金投向工商业,造成兰州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